联系金沙娱场城app

更多>>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开华道顶佳孵化器基地2-1401

联系人:郑先生 

手 机:18222701645(微信同号)

电话022-83709778

网 址:http://www.tjzzx.com.cn/

邮 箱:79806464@qq.com


客户留言

申报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的通知(1) -金沙娱场城app

日期:2017-03-15    作者:    浏览量:2759 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率先打造一批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结合绿色制造工程专项的组织实施,抓紧推进相关工作,并按时推荐第一批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请依据本地区根据《通知》制定出台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组织企业(含央企,下同)、园区等认真开展相关工作,抓紧确认本地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

满足申请条件的企业、园区对照相关标准或要求进行自评价后,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绿色设计产品编写自评价报告,采用自我声明方式,不需第三方现场评价)。评价合格的企业、园区,可按所在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程序,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确认后,向我部推荐评估合格、在本地区成绩突出且具有代表性的绿色设计产品名录及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并随附相关材料。我部将在地方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评价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必要时采用现场抽查等方式,确定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名录及绿色工厂、园区、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名单,按程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请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项目汇总表、单项申请材料等)报送我司,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随附电子版光盘。

二、相关要求

(一)绿色工厂

优先鼓励各地区在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等行业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的创建工作。具体评价要求参照《通知》中绿色工厂评价有关要求。请按照各地区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或组织5-10家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

(二)绿色设计产品

本批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包括生态设计产品评价规范系列国家标准(gb/t 32163)中的家用洗涤剂、可降解塑料、杀虫剂、无机轻质板材等4类产品,以及由全国工业绿色产品推进联盟发布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系列团体标准中的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家用电冰箱、吸油烟机、家用电磁灶、电饭锅、储水式电热水器、空气净化器、卫生陶瓷、纯净水处理器、木塑型材、砌块、陶瓷砖等13类产品,共计17类产品。

(三)绿色园区

绿色园区建设重点是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参照《通知》中绿色园区评价有关要求,选取一批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绿色水平高的园区进行申报。请按照各地区制定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目标计划推进或组织1-2个园区开展绿色园区建设工作

(四)绿色供应链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申报范围涵盖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及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评价要求参照《通知》中绿色供应链评价有关要求。鼓励有关地区结合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实施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专项中的绿色供应链构建相关项目积极组织申报。

三、第三方评价机构有关要求

开展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具有开展相关评价的经验和能力。

(二)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开展评价工作的办公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从事绿色评价的中级职称以上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环境、生态、系统评价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0%;评价机构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评价程序,熟悉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

(四)具备开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领域评价的能力,近五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制定等。

绿色制造体系相关评价工作由申报企业或园区自主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三方机构应对评价结果负责,在开展绿色制造相关评价工作时,需在评价报告中对照前述基本条件逐项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鼓励我部前期发布的第一批35家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工信部节函〔2016〕468号)开展相关评价工作。

四、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刘夏青 010-66013058    郭丰源 010-68205370

传真:010-68205337

如在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工作过程中有具体问题,可联系相关处室咨询:

绿色工厂:010-68205369(节能处)

绿色设计产品:010-68205359(环保处)

绿色园区:010-68205366(综合处)

绿色供应链:010-68205360(资源处)

 

附件: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

     2.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3.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4.绿色园区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5.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7年2月20日


附件2-1

                                      

 

 

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

 

 

 

 

申报单位:                         

 

所在省市: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20  年    月    日


 

一、申请企业应当准确、如实填报。

二、所属行业请依据gb/t 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单位性质依据营业执照中的类型填写。

三、有关项目页面不够时,可加附页。

四、自评价报告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


一、工厂基本情况

概述企业的基本信息、发展现状、工艺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绿色发展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等。

二、绿色工厂创建情况

对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主要对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等内容进行情况描述。

1、 基础设施情况。主要描述工厂的建筑、计量设备、照明配置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2、 管理体系情况。主要描述工厂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3、 能源资源投入情况。主要描述能源投入、资源投入、采购等方面的现状,以及目前正在实施建设的节约能源资源投入的项目。

4、 产品情况。主要描述产品的设计、能效、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情况,以及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5、 环境排放情况。主要描述污染物处理设备、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温室气体的排放及管理现状,以及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说明工厂在持续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方面拟开展的重点工作,拟实施的重大项目情况。

 

四、绿色工厂创建自评表

依据工厂情况和《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工厂进行自评,并填写附表1和附表2

五、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适用时);

3. 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时);

4. 工厂建设批复文件复印件;

5. 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6. ccc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适用时);

7. 组织承诺或相关方要求及证据;

8. 最高管理者承诺书(包括传达与资源);

9. 管理者代表授权书(包括4项职责);

10. 管理机构的组织及相关制度;

11. 文件化的绿色工厂建设的目标、指标、方案;

12. 教育和培训记录;

13. 企业三年内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14. 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5. 厂房平面布置图(包括空间布局图、计量设备布置图);

16. 计量设备清单、用能设备清单、污染物处理设备清单、原材料清单等;

17. 合格供应商名录及其评价表、采购立项审批文件、程序文件、招投标文件等;

18. 已采用的余热利用、分布式供能、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高效照明等技术的情况说明(包括技术说明、实施情况和现场照片);

19. 能源消耗量、资源消耗量等绩效指标计算说明(包括使用的标准、计算边界、排放因数、计算过程等);

20. 申报工厂已获得的国家、地方、行业节能环保相关奖励证书等。


附表1



附表2




附件2-2

                                             

 

 

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报告

 

 

 

 

 

          称:                                                  

 

第三方评价机构名称: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

20  年    月    日



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格式)

一、概述

主要介绍绿色工厂评价的目的、范围及准则。

二、评价过程和方法

主要介绍评价组织安排、文件评审情况、现场评估情况、核查报告编写及内部技术复核情况。

三、评价内容

第三方应按以下内容对申报工厂材料进行评价:

1、 对申报工厂的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进行描述,并对工厂申报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

2、 依据《绿色工厂评价要求》,核实数据真实性、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检查相关计量设备和有关标准的落实等情况;

3、 对企业自评所出现的问题情况进行描述。

四、评价结论

对申报工厂是否符合绿色工厂要求进行评价,说明各评价指标值及是否符合评价要求情况,描述主要创建做法及工作亮点等。

五、建议

对工厂持续创建绿色工厂的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六、参考文件

列出报告编写过程中所使用的相关参考文件(与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的证明材料索引一栏对应)。

七、第三方机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列出第三方机构满足条件的资质符合性证明材料。






注:绿色工厂必须满足各项基本要求。


附件3

                                      

 

 

绿色设计产品自评价报告

 

 

 

 

申报单位:                         

 

所在省市:                         

 

 

 

 


天津中至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金沙2004路线js5的版权所有 金沙2004路线js5的技术支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