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0 作者: 浏览量:2160 次
晒晒环保成绩单
各地发布二○一四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编者按
2014年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日前,全国部分地区晒出了各自的“成绩单”,对2014年大气、水、噪声等环境质量做出总结。
部分地区发布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在大气、水、噪声等方面,既有喜人成绩,也有令人担忧的情况和问题。
大气质量 稳中向好
浙江省 2014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7.40万吨,比2013年下降3.25%;氮氧化物排放量68.79万吨,比2013年下降8.65%。县级以上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1.1%,pm2.5 浓度平均为49μg/m3,设区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75.5%,pm2.5浓度平均为53μg/m3,较2013年下降13.1%。其中,舟山市最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河北省 2014年,河北省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为152天,同比增加23天。重度污染以上天数平均为66天,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4天。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远超既定的4%的目标任务。
2014年,完成大气减排项目2151个,压减炼铁产能1500万吨、炼钢产能1500万吨、水泥产能3918万吨、平板玻璃产能2533.5万重量箱。煤炭消费总量减少1500万吨,首次实现负增长。
山东省 2014年,山东省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为82μg/m3、142μg/m3、59μg/m3、46μg/m3,同比改善16.3%、11.3%、16.9%、4.2%,“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199.6天,同比增加了17.8天。
河南省 2014年,河南省平均霾天数为41.3天,14个地市空气指数为轻度污染。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轻污染,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良。信阳、开封、商丘、濮阳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良,其他14个省辖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轻污染。
省直管县中,鹿邑、新蔡、永城、兰考、固始、长垣、汝州、滑县、邓州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良,巩义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轻污染。
江苏省 2014年,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比2013年略有好转,南京青奥会和国家公祭日期间空气质量达标。
全省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66微克/立方米、106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和3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和臭氧按年评价规定计算,浓度分别为1.7毫克/立方米和154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除臭氧外,其余5项指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9.6%、超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任务,pm10年均浓度下降7.8%。
山西省 2014年,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均为劣二级,达标天数平均为222天,占全年有效监测天数的63.3%;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5天,占4.2%。
全省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6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114微克/立方米、64微克/立方米。其中,二氧化氮达国家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超标0.08倍、0.63倍、0.83倍,与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4%、16.9%。
海南省 2014年,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92%。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吊罗山、铜鼓岭等8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浓度均超过2100个/立方厘米,大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清新空气标准。
贵州省 2014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13个设市城市中,贵阳市和遵义市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其余11个城市执行老标准,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gb 3095—1996)。贵阳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86.0%;遵义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为77.5%。
云南省 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云南省18个主要城市开展了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以日平均浓度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昆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0%,曲靖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3%,玉溪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1%,3个城市按年均值评价,均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余15个城市以日平均浓度按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丽江市、普洱市等9个城市的优良率为100%。
甘肃省 2014年,甘肃省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城市有8个,占57.1%;达到三级标准的城市有6个,占42.9%。较之2013年,武威、嘉峪关两市空气环境质量下降显著,从二级标准下降到了三级标准。
新疆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一、二级优良天数占全年的73.4%,三级轻度污染天数占20.9%,四、五级中重度污染天数占5.7%。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重庆市 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2014年重庆市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46天,超标天数为119天。主城区环境空气中so2、no2、co、o3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10、pm2.5浓度分别超标0.40倍、0.86倍。主城区以外其他区县(自治县、经开区)仍按空气质量老标准评价,31个区县(自治县、经开区)中pm10、so2、no2年均浓度均达标。
大连市 2014年,按照aqi评价,市区空气质量优级天数为69天,良级天数为213天,优良率达到77.3%,高于全国74个城市平均优良率11.3个百分点。
大连市区pm2.5浓度日均值范围为13微克/立方米~302微克/立方米,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超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51倍,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全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均值分别为74微克/立方米、29微克/立方米和27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均值超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06倍,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均值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厦门市 按照空气质量指数进行评价,2014年,福建省厦门市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348天,全年有17天出现了轻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3%,较2013年上升了1.9个百分点。6项污染指标除pm2.5略有上升外,其余5项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尤其二氧化硫指标浓度为“十二五”以来的最低值,并首次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 有喜有忧
山东省 2014年2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2014年,省级补偿市级资金21336.5万元,市级补偿省级资金413.5万元。
补偿资金每季度结算,并向社会公开,对调动各市大气污染治理积极性起到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了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2014年,全省171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10个地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市、县(市、区),新建两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重庆市 2014年,重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蓝天、碧水、宁静、绿地、田园”环保五大行动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总量减排取得积极进展,环境与经济更加协调,生态环保考核评价体系更趋完善,生态环保责任得到更好落实,乡镇环保机构实现全覆盖,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海南省 2014年,海南省18个市县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等级均为优良。全省森林植被呈稳步增长态势,森林覆盖率达61.5%。全省建立了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自然景观和地质遗迹等保护资源景观的自然保护区49个。
甘肃省 2014年,全省共发生沙尘天气37次,其中达到沙尘暴级别的沙尘天气7次,扬沙15次,浮尘6次,同比增加6次。
分析认为,甘肃省大多数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差,植被覆盖率低、地表土壤裸露、降水量少、蒸发量大、春季风速大等因素造成了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本底浓度较高。
贵州省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评价为良,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水质改善 仍需努力
浙江省 江河干流总体水质基本良好。据全省221个省控断面监测结果统计,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占63.8%,ⅳ类占17.7%,ⅴ类8.1%,劣ⅴ类10.4%。全省八大水系中,瓯江水质最好,水质为ⅰ类~ⅲ类,无明显污染河段。其他水系部分支流和流经城镇的局部河段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鳌江、京杭运河和平原河网污染仍然严重,特别是京杭运河水质仍较差,水质为ⅳ类~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石油类。
全省水库水质则总体保持优良,主要为ⅱ类,以中营养为主。全省部分湖泊呈现一定程度富营养化。经过持续多年的治理,西湖水质已达到ⅲ类。
2014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0%。其中,全省11个设区城市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7.8%。
河北省 2014年,河北省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ⅲ类和好于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达到46.04%,主要污染物氨氮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3.37%,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上升了4.67%。全省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水质。水库水质良好。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良好,以一类、二类水质为主。
山东省 2014年,共利用再生水5.8亿吨,相当于50多个中型水库的调蓄水量。建设人工湿地和生态河道,构建沿河环湖大生态带,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已建成人工湿地120多处,总面积达23万亩,修复自然湿地80多处,总面积达24万亩。
河南省 2014年,河南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其中,省辖海河流域为重度污染,淮河流域为中度污染,黄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良好。海河等部分河流污染程度不降反升。
在83个省控河流水质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类~ⅲ类标准的断面有37个,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有22个,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有4个,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有20个。
与上年相比,ⅰ类~ⅲ类水质断面减少1个,ⅳ类水质断面增加6个,ⅴ类水质断面减少5个,劣ⅴ类水质断面持平。
江苏省 与2013年相比,太湖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降低,总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下降8.8%和14.3%,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5%和27.3%,连续7年实现 “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的目标。
2014年,江苏省列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83个国控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为45.8%,ⅳ类~ⅴ类断面比例为53.0%,劣ⅴ类断面为1.2%。与2013年相比,ⅲ类断面比例持平,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2个百分点。
山西省 2014年,山西省地表水水质中度污染。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在监测的96个国、省控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7.9%,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4.0%,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1%,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5.0%。地表水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化学需氧量。与2013年相比,ⅰ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7.0个百分点,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变化。
海南省 2014年,海南省河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地下水水质总体优良。其中,93.1%的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与上一年度比较,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海南岛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94.6%,97.1%的功能区测点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
全省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开展监测的27个县城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率为99.4%,绝大部分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贵州省 2014年,贵州省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河流水质总体良好,纳入监测的河流监测断面中有81.2%水质达到ⅰ类~ⅲ类水质类别标准,湖(库)监测垂线中有64%达到ⅲ类水质类别标准。14个出境断面水质状况良好,达标率为85.7%。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9个中心城市共2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城镇共14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2%。
云南省 2014年,云南省河流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六大水系干流出境、跨界主要断面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总体水质由2013年的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全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良好,在开展监测的61个湖泊、水库中,45个湖库水质达标,占73.8%,比2013年提高了6%。全省21个主要城市46个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均能满足饮用水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与2013年相比,达标率提高2.4%。
新疆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为优,水质状况稳定。ⅰ类~ⅲ类水质占91.9%,ⅳ类~劣ⅴ类水质占8.1%。监测的14个城市3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为良,水质达标的占87.1%,水质为ⅳ类及以下的占12.9%;监测的80个县城9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为优,水质达标的占93.5%,水质为ⅳ类及以下的占6.5%。
重庆市 2014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15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100%。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79条河流146个监测断面中,ⅰ类~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7.4%、13.0%、6.2%和3.4%;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占86.3%。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6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3%。
噪声辐射 状况良好
浙江省 2014年,浙江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6分贝,较上年下降0.1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为67.4分贝,下降0.2分贝。
2014年,浙江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综合场强均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河北省 2014年,河北省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是53.9db(a),比上年升高了0.8db(a)。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承德市为较差,秦皇岛市和保定市为一般,其他8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均为较好。
重庆市 2014年,重庆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6分贝。其他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7分贝。
2014年,重庆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各监测点位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瞬时平均值为60.1纳戈瑞/小时(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主城大部分区域的电磁辐射处于较低水平。
截至2014年年底,重庆市放射源应用单位102家,在用放射源1792枚;射线装置应用单位1637家,在用射线装置3136台(套);全市有电磁辐射源应用单位342家,在用电磁设备(设施)43537台(套)。
厦门市 2014年,福建省厦门市噪声昼夜达标率分别为90%和60%,较前年的100%和75%有了大幅度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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