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2-05 作者: 浏览量:1723 次
保证群众举报的落实,制度保障是关键。为有效解决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天津市环保部门制定了相关的受理处理程序,将举报受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目前,工作程序主要是“四步走”:
第一步即“12369”受理、记录举报案件;
第二步按照相关程序将举报件分门别类交由相关单位办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第三步由责任单位环境监察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同时由现场监察人员向举报人反馈处理情况;
第四步责任单位及时回复检查处理情况,由12369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向举报人再次反馈。
通过强化举报案件处理程序,确保群众的每一次举报件件有记录、有处理、有结果、有回音。
天津中至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金沙2004路线js5的版权所有 金沙2004路线js5的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