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2 作者: 浏览量:1407 次
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近日在2015年第一次局务会上总结了2014年全市环保工作,表示2014年是环境保护取得明显进展的一年。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同比增加30天,新建项目排放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
在清新空气行动方面,天津市严格了控煤、控尘、控车、控工业污染、控新建项目污染“五控”治理,清新空气行动中计划的325项年度任务超额完成,实际完成343项。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75天,较2013年增加了30天,重污染天数较2013年减少15天。6项主要污染物中,pm2.5、pm10、so2、co平均浓度较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了13.5%、11.3%、16.9%、21.6%,no2与2013年持平,o3同比上升4%。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天津市狠抓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加大于桥水库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大了引滦沿线、南水北调等水源地水质监测监察和环境执法力度,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良好,各项监测指标年均浓度均满足地表水ⅲ类标准。2014年确定的530家废水直排工业企业治理、96家停产待整治工业企业治理和92个工业渗坑废水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在污染减排方面,天津市坚持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并重,严格落实“增减平衡”要求,新建项目实行排放总量等量或倍量替代,倒逼经济转型升级。紧盯减排重点工程项目,对进度滞后的区县、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2014年度确定的535项减排任务全部完成。
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天津市大力推动农村环境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试点,启动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严格固体废物监管,建成国家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天津)技术中心,实现市域内放射性废物及废旧放射源全部安全收贮。
配合公安部门立案侦办环境违法案件73起,与京冀分别签订生态环保专项合作协议
在铁腕治污方面,天津市深入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燃煤建设项目、打击企业偷排“三黑”等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48万人(次),检查企业3.32万余家(次),处罚环境违法企业427家。2014年,天津市环保部门共配合公安部门立案侦办环境污染违法案件73起,刑事拘留105人,逮捕51人。
在深化环保体制改革方面,天津市基本完成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工作,即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实施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将4种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收费水平提高9.5倍,并按10%实行差别化收费。对燃煤量、排水量占全市90%以上的163家工业企业,全部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天津市环保局增设了机动车处,监察总队设8个副处级机构,机动车排污检控中心增加了人员编制。全市各区县环保部门均设立了机动车排污检控站。
在京津冀环保合作方面,天津市与北京市、河北省分别签订了生态环保专项合作协议,制定实施《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会议精神12条措施》。加强京津冀环保合作交流,建立监测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制定并严格落实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实施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圆满完成了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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