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3 作者: 浏览量:1347 次
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本市启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系列活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解决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重大部署。
为宣传贯彻《通知》精神,从即日起,我们将利用天津环保宣传微信平台和天津环境网等对《通知》进行宣传解读,普及环境监管知识,提高公众对环境监管执法的认识水平和参与意识,进一步引导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支持环境监管执法,共建美丽家园的氛围。
系列宣传解读之后,我们将在天津环境网和天津环保宣传微信平台开展“参与环境监管工作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公众有奖知识答题活动,期待您的参与!
《通知》系列解读之一:
《通知》出台的背景
一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做出了新部署。环境监管执法是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直接手段,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最有力措施。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加强环境保护基层执法力量。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战略部署,强调“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要求在资源环境领域推行综合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随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在即,加强监管执法、保证法律得到严格实施,已经成为环境保护领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环境法治的首要任务。基于此,下发一个指导性文件就显得十分必要,既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有力措施,也是国务院首次就环境监管执法工作专题下发文件。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对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重要批示,既为做好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出台这个《通知》提出了基本遵循。
二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强调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是政府工作重要内容之一。为落实“向污染宣战”的政治宣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已经或即将发布,工作的落实也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来实现。就环境监管执法下发一个文件是很有必要的,有利于加强简政放权背景下的环境保护工作。
三是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安全有了新期待。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环境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国环境形势总体趋稳向好。但我国环境监管形势依然严峻,环境违法违规案件高发频发,突发性环境事件以及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城乡接合部、相当比例的乡村成为监管的死角盲区,群众反映强烈。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生态环境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环境质量要求也日益提高,环境监管的重要性更加凸显。面对这些情况,也有必要下发一个文件,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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